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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噴淋系統大工作壓力
來源:北京消防改造 時間:2025-05-15 14:19:03

消防噴淋系統大工作壓力解析
一、核心規范依據
根據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》(GB50084),消防噴淋系統的配水管道大工作壓力不應超過1.2MPa。這一規定基于以下考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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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性:避免管道、噴頭、閥門等組件因長期高壓運行導致泄漏、破裂或失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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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水均勻性:確保水滴分布均勻,避免局部壓力過高影響滅火效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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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統可靠性:防止壓力波動引發誤動作或啟動失敗。
二、系統設計與測試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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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壓強度試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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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壓力≤1.0MPa時:試驗壓力為設計壓力的1.5倍,且不低于1.4MP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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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壓力>1.0MPa時:試驗壓力為設計壓力+0.4MP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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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:驗證管道及組件在極端壓力下的密封性和結構完整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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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利點壓力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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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網末端(不利點)壓力應保持在0.05-0.1MPa,確保末端噴頭能正常啟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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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噴頭與末端設備壓力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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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噴淋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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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噴頭:0.2-0.3MPa(保證噴灑效果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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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速響應噴頭:需≥0.35MPa以觸發快速響應和大流量噴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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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承受壓力:通常可達10MPa以上(取決于噴頭材質和設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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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壓力范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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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場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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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高度>100米時,栓口靜水壓力≥0.15MP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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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量系數K=80時,工作壓力≥0.20MP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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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量系數K=115時,工作壓力≥0.10MP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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貨架內置噴頭(倉庫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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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層建筑消火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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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不同場景下的壓力調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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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用建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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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淋系統設計壓力通常為0.4-0.8MPa,確保不利點壓力≥0.05MP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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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廠房/倉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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貨架內置噴頭壓力需滿足滅火需求(如0.10-0.20MPa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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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貨架高度和儲物類型調整噴頭壓力,例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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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高層建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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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統高點維持0.4MPa,各樓層壓力按高度差補償(每米增加0.01MPa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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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采用分區供水系統,避免單層壓力過高。例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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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合規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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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階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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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建筑高度、用途和噴頭類型計算系統壓力,確保符合GB50084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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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超限壓力(如>1.2MPa)需采用減壓閥或分區供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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驗收與維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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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進行水壓試驗(如每年一次),檢查管道、閥門和噴頭的密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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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測不利點壓力,確保在火災時能正常啟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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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結:消防噴淋系統的大工作壓力由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》明確為1.2MPa,但實際運行壓力需根據噴頭類型、建筑場景和滅火需求調整。設計時應綜合規范要求與現場條件,確保系統安全、高效運行。